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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启用校园一卡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校园一卡通的作用,推进我院校园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便于科学规范管理,在资产财务处、图书馆和网络实训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现已顺利完成了校园一卡通和图书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了师生读者使用一卡通借还图书及处理相关业务的功能。经学院同意,图书馆定于10月12日起正式启用校园一卡通开展图书借阅服务。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10月12日起,图书馆正式启用校园一卡通开展图书借还等相关业务服务。

二、2015年入学的大学一年级新生持校园一卡通即可在青华、含光两校区图书馆的各流通窗口(书库)办理图书借阅。大二、大三学生须持原有借书证先将自己事先借阅的图书归还后,方可持校园一卡通办理接下来的图书借阅服务,原旧借书证同时作废,事先无借书记录及无违规须处理的同学,需要到图书馆借书时,请持原借书证及校园一卡通办理旧证作废和开通校园一卡通使用服务。

三、学院教职工从即日起首次到图书馆借阅图书时,请携带原有借书证和校园一卡通办理对接手续(即处理原借书证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归还图书、注销旧证,启用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

四、师生读者遗失校园一卡通后,除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外,还须及时到图书馆进行挂失。

五、师生读者如在使用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等业务时存有疑问,可咨询图书馆流通部和设备管理员予以解决。

地点:青华、含光两校区借阅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40

下午14:00—17:30

电话:88408334

联系人:王涛

图书馆启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期间给各位读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大家相互转告!



图书馆

2015年10月12日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编:71006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编: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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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长安校区)